12月4日是中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。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,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。因此,12月4日下午,经济与人文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就宪法日开展了宣传宪法活动。
此次活动由郭鹿圳同学负责主持,陆余同学负责新闻撰写与会议纪要。郭鹿圳同学在此为大家系统性的介绍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。通过认真学习,入党积极分子掌握了宪法的基本内容,知道了国家举什么旗,走什么路,领会到宪法和国家充分融合密不可分,国家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权,每一个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,同时也必需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。每一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地位都是平等的,享有平等的权利,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
宪法是至高无上的,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良好的秩序,没有法律社会将混沌不堪,古人说的好“国,无法则乱“,法是人类的行为准则,道德底线。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约束。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,牢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,拥护宪法,树立社会服务精神。

